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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四种意识】

唯识宗将有情之心识分为八种,复将其中之第六‘意识’分为四种。据成唯识论卷五、卷七载,即:(一)明了意识,此识与眼、耳等前五识同时俱起,对于外境之好恶、长短、方圆等,一一皆能明了分别而取境,故此识称为五识之‘明了依’,又称分别依。(二)定中意识,此识系与一切定心相应之意识,亦即独缘定境,而不与眼、耳等五识同缘,故无一切尘境作对境。(三)独散意识,为不与五识俱起之散乱意识,即不缘五尘之境,散乱纷杂而遍计诸法,或缘空花、水月等诸色相,或缘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一切诸法,然其状态,既非处禅定之中,亦非属梦境。(四)梦中意识,为不对诸尘而于梦中见种种境界之意识,此系由心王性境变现而产生诸相之精神作用。

 四种意识中,第一之明了意识与五识俱起,故又称五俱意识,略称五俱;后三识则不与五识俱起,故皆称为独头意识,略称独头,于宗镜录卷四十九,次第将此三识称为散位独头、定中独头、梦中独头。

 另据百法问答钞卷一之说,则以第六意识称为明了依,而非仅以第六意识中之明了意识为明了依。盖以眼、耳等前五识仅具有分别自性之作用,尚不能一一明了其所缘之对境,故须赖具有分别对境作用之意识与之俱起,以佐助前五识明了所缘之境,准此而言,第六意识又称为明了依。同书又谓明了依复可分为同缘与不同缘之两类,即:(一)五同缘意识,意指与五识俱起,且与之攀缘同一对境之意识,例如眼识见青色时,意识亦同缘青色,故知五同缘意识之作用与五识皆同属‘现量缘’。(二)不同缘意识,谓虽与五识俱起,且为五识所依,然以具有自在攀缘之作用,故可广缘十八界之诸法,例如眼识见烟时,意识于同时即缘及火,其作用属于‘比量缘’;又如眼识见绳时,意识于同时即缘及蛇,其作用属于‘非量缘’。

 综上所说,与五识俱起之意识,称为五俱,而五俱可区别为与五识同缘与不同缘两种情形,此系大乘唯识家所持之论点;然于小乘俱舍宗等,则持不同观点,盖俱舍宗不认可‘二心并起’之状态,即五识不与第六识俱起,故认为于前五识生起之次一刹那,第六识方能产生分别前境之作用,是知俱舍宗等仅认可‘独头’,而无‘五俱’之说。

 又就所对之境而言,上记所述明了、定中等四种意识不出性境、带质境、独影境等三类境。(一)性境,即意识与眼、耳等五识同缘五尘,初心取境,未有分别。(二)带质境,即意识于五尘境上,能分别方、圆、长、短、好、恶;以有尘相可分别,故称带质境。(三)独影境,即意识不与五识同缘,而独缘法尘,即缘过去、未来所变现之相,或缘空花、水月等相;以无境可对,故称独影境。[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一、俱舍论卷二、卷三、俱舍论光记卷二、卷三、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本、卷五本、卷七本、略述法相义卷上、宗镜录卷三十六](参阅‘三类境’698、‘意识’544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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